![speech play](/img/play.png)
![speech pause](/img/pause.png)
![speech stop](/img/stop.png)
了解地役权:类型、目的和终止
地役权是一项合法权利,允许一方将另一方的财产用于特定目的。它是土地的非占有性权益,这意味着拥有地役权的人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但他们有权将其用于特定目的。
地役权通常用于授予对财产的使用权,例如公用事业公司的车道或路权。它们还可以用于限制财产的使用,例如禁止建造建筑物或砍伐树木的限制性地役权。地役权有多种类型,包括: 1。肯定性地役权:这些地役权允许地役权持有人将财产用于特定目的,例如车道或通行权。
2。负地役权:这些地役权禁止业主在自己的财产上做某事,例如建造建筑物或砍伐树木。
3。必要的地役权:当两个财产被共同边界分开并且一个财产需要访问另一个财产时,这些是法律隐含的地役权。
4。规定性地役权:这些地役权是通过在一段时间内(通常为 20 或 30 年)为特定目的连续、不间断地使用财产而获得的地役权。
5。协议地役权:这些地役权是由业主和寻求地役权的人之间书面协议创建的。 重要的是要注意,地役权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并且可以由有关各方或由其他人终止法院命令。此外,地役权可以转让或出售给另一方,但地役权的原始用途必须保持。
![dislike this content](/img/like-outline.png)
![like this content](/img/dislike-outline.png)
![report this content](/img/report-outline.png)
![share this content](/img/shar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