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诉讼中的交叉索赔
交叉索赔是一方当事人向同一诉讼中的另一方提出的法律索赔。换句话说,这是一方对已经涉案的另一方提出的索赔。 例如,假设约翰·多伊 (John Doe) 正在起诉简·多伊 (Jane Doe) 违反合同。在诉讼过程中,约翰·多伊意识到他因欺诈性失实陈述而对简·多伊的商业伙伴鲍勃·史密斯提出了单独的索赔。在这种情况下,约翰·多伊将对鲍勃·史密斯提出交叉索赔,指控他在业务往来过程中犯有欺诈行为。交叉索赔通常用于确保所有对彼此有合法索赔的各方都被包括在内在同一诉讼中,而不必相互单独提起诉讼。这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并避免多次法庭听证会的需要。 重要的是要注意,交叉索赔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通常是在主要索赔的审判之前,否则它们将被禁止诉讼时效。此外,交叉主张须遵守与主要主张相同的证据和程序规则,并且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以证明其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