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 - 过失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多诺霍案是苏格兰著名案件,于1932年在上议院裁决。该案件涉及梅·多诺霍夫人的索赔,她饮用了一瓶被腐烂蜗牛污染的姜汁啤酒,导致她感染肺炎差点就死了。她起诉制造商史蒂文森先生,指控其疏忽和违反注意义务。该案意义重大,因为它确立了疏忽法中的“注意义务”原则,该原则要求生产商和供应商采取合理的注意措施,以确保其产品可安全食用,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风险。该案还确立了过失法中的“邻里”概念,该概念认为生产商和供应商对不是其直接客户但可能受到其产品影响的消费者负有注意义务。在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中,众议院上议院认为,史蒂文森先生对多诺霍夫人负有注意义务,尽管她不是他的直接顾客,因为她消费了他的产品并因此受伤。该案确立了这样的原则:生产者和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产品可安全消费,并且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风险,无论他们是否是直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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