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格兰和威尔士警长和警官的历史
Shrievalty 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历史上用来指治安官办公室的术语。治安官是高级官员,负责在特定地区(称为郡或县)执行法律并维持秩序。治安官还负责征税、进行选举和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司法行政。警长是指治安官管辖的领土或地区。这些领土通常被分为称为“数百”的较小单位,这些单位又进一步细分为“什一税”。治安官负责在职权范围内维持法律和秩序,还负责代表王室征收税收和其他收入。治安官的职位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并且在一些国家继续存在。直到20世纪才形成。如今,“警长”一词仍在英国的某些地区使用,例如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指的是类似的执法人员。然而,治安官办公室很大程度上已被现代警察部队取代,该术语现在主要用于历史或仪式背景。



